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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计分析控制程序

发布时间: 2013-11-4 10:18:36 来源: 网管办浏览次数:?
 

  一、目的

  为加强统计分析过程控制,有效履行统计决策咨询服务职能,确保统计分析工作科学、规范,统计分析结果客观、准确,特制定本程序。

  二、适用范围

  本程序适用于本局各有关单位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工作的实施、管理和控制。

  三、职责

  (一)局长

  负责审批上报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领导的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;对全局性的重大课题研究和统计分析进行指导。

  (二)分管局领导

  负责审批分管单位的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;对所分管单位开展的重大课题和统计分析进行指导。

  (三)综合处

  组织制定全局年度《统计分析研究重点题目及实施意见》,组织协调推动全局《统计分析研究重点题目及实施意见》落实;负责全局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编审、编号、归档管理;负责全局和全省统计系统的优秀统计分析考核评比。

  (四)局内各有关单位

  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落实《统计分析研究重点题目及实施意见》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分析研究任务,撰写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;负责统计分析报告印刷分发;向综合处提供所需的归档材料。

  四、工作程序

  (一)确定统计分析研究方向、重点和题目

  1.综合处制定统计分析研究题目及实施意见。按照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、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、省领导需求及关注的重点问题、局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,组织起草制定《统计分析研究重点题目及实施意见》,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。经分管局领导审核,局长批准后,以局文件形式印发全局各有关单位执行。《统计分析研究重点题目及实施意见》确定全局年度统计分析方向和重点,包括重点课题、专题分析、宏观经济运行分析、社情民意调查、统计监测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内容、各有关单位责任分工、时间要求和工作要求。

  2.各处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,自行确定研究题目,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  (二)起草撰写

  单位根据内部分工,明确专人(需要时组织成立研究课题小组)负责起草撰写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,重点反映研究对象的情况、问题及建议。完成后报本单位领导审核。

  (三)审核签字

  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起草撰写的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进行审核,签字后报综合处。

  (四)编审

  综合处处领导负责对全局各单位起草的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进行编审,并将编审意见反馈起草单位,起草单位修改后报其分管局领导审批。

  (五)审批

  1.分管局领导审批分管单位的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;

  2.局长审批全局上报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领导的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。

  (六)登记编号

  综合处对经局长和分管局领导签发的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登记编号,填写《统计报告(专报)稿件登记表》(见附件)。

  (七)印刷分发

  取得登记编号的统计报告和统计专报,由起草单位组织印刷,并按照发放范围进行发放。

  (八)归档

  综合处及时对统计分析报告进行整理归档。归档文件包括全局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局长或分管局领导签发的原件;《统计报告》印刷件5份和《统计专报》打印件1份;全局《统计报告》和《统计专报》的电子文档。

  五、依据文件

  《河北省统计局统计决策咨询报告管理制度》(办字〔200878号)

  六、记录

  1.统计报告(专报)稿件登记表

  2.河北省统计专报审批卡

  3.河北省统计局资料审批卡

  七、附件

  统计分析控制程序流程图及相关记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