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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.0%

时间: 2022-07-20 浏览次数:?



上半年,消费品市场克服了疫情点多面广的影响,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6398.6亿元,同比增长3.0%。其中,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277.1亿元,同比增长9.2%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,全省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486.0亿元,同比增长3.2%;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912.5亿元,同比增长1.5%


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,粮油、食品类增长13.2%,饮料类增长3.6%,烟酒类增长3.1%,服装、鞋帽、针纺织品类增长8.6%,金银珠宝类增长7.1%,体育、娱乐用品类增长25.4%,书报杂志类增长12.1%,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6.2%,中西药品类增长15.2%,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50.6%,通讯器材类增长37.2%,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0.0%


2022年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(%


附注


1.指标涵义


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:是指企业(单位)通过交易售给个人、社会集团非生产、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,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。


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: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、社会集团非生产、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,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。


2.调查对象


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、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。其中,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、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、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。


3.调查方法


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,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。